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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取名姓名的贵贱之分

2016-03-01 编辑:小白
中国取名姓名的贵贱之分
  在封建社会,姓氏人名的贵贱之分不仅确实存在,而且源远流长。南宋史学家郑樵有《通志·氏族略》云:“三代之前,姓氏分而为二,男子称氏,女子称姓。氏所以别贵贱,贵者有氏,贱者有名无氏,今南方诸蛮此道犹存。
  古之诸侯,诅辞多曰:坠命之氏。陪其国家以明亡氏,则与夺爵失国同,可知其贱也。”这段话明白地告诉后人姓氏形成之初,其主要目的就是“明贵贱”和“别婚姻”,上古三代“贵者有氏”,只有贵族才有姓氏,一般平民百姓不得拥有,奴隶就更不用说了。
  有姓氏的贵族,掌有朝政大权,当时被称为“百姓”,所以那时“百姓”一词,是对有爵禄官职的人的泛称,指百官,与现在的意义恰好相反。
  即使“百姓”之族,到了周朝也开始有贵贱之分。百姓中最尊贵的一姓为王族姬姓。姬姓占有的封地最多,政治权力最大,姜、姒、子等姓次之,以后便是掌管手工业技术、管理工程的低级“百姓。”
  周朝后期,经济基础的变化引起上层建筑的波动,姓氏得以从少数人手上分离出来,成为全民共享的公共财物。在封建社会里,最尊贵的姓氏是皇帝的姓,称为“国姓”。
  皇帝对有功的臣僚赐“国姓”以示褒扬,接受赐姓者无不以此为荣。刘汉王朝时就明文规定,凡刘姓之人就可免除一切徭役,享受“六百石”的中级官吏的待遇。
  李唐王朝的编修姓氏书中,也明文规定了姓氏尊卑的排列。
  唐贞观十二年,吏部尚书高士廉奉诏撰修《氏族志》时,因沿袭魏晋南北朝旧例,以山东崔姓为第一,皇族李姓为第二,唐太宗大怒,亲自出面干涉,改李姓为第一,外戚之姓为第二,崔姓降为第三。
  武则天执政时,修纂《姓氏录》,改武姓为第一。唐时,陇西李氏、赵郡李氏、清河崔氏、博陵崔氏、范阳卢氏、荥阳郑氏和太原王氏,并称“五姓七族”,门第最为清高。
  子女婚嫁首重门第。即使身为宰相的李义府也因不属“五姓七族”中之望族,在为其子向山东崔氏求婚时,也迪拒绝。
  以姓名论贵贱的门阀制度在封建社会以姓名论贵贱者首推门阀制度,那些世代显贵、影响大、权威高的姓族家门称为门阀。这些所谓“高门大姓”一般说由家族人物的地位、权威和声望自然形成,一旦形成则显赫无比,十分威严,并世代传承。
  有时官方尚作明确规定,宣称某姓族为望族大姓,甚至具体划分姓族等级,确定门阀序列,各姓族权益的地位不等,这就是所谓的门阀制度。
  门阀制度始于西汉,汉代刘氏皇族引经据典,论证其为帝尧之后,是高贵的血统,声称他们天生是要称王做帝的。东汉时期,门第等级观念已十分盛行,门阀制度初步形成。
  一些官宦、名流的宗族亲属往往高官厚禄,数世不衰,如弘农华阴杨氏四世四人官至三公、汝南汝阳袁氏四世五人位至三公、汝南平舆许氏三世三人官居三公等,皆成为当时令人称羡的高门望族。
  在门阀制度盛行的魏晋南北朝时期,与高门望族相比,门第较低、家世不显的家族则被称为“寒门”、“庶族。”他们即使也有一定的土地、财产,其成员也有人仕的机会,但总的说来,他们在政治生活中极受压抑,其社会地位也无法与门阀士族相比。
  当时用以铨选官吏的“九品中正制”正是这种门阀制度的集中表现。
  所谓“九品中正制”就是根据门阀家世、才行品德,由各地“中正官”采纳乡里舆论,将人才分为九个等级进行推选,以任用官吏。
  但是,以家族为基础而盘踞于地方的门阀士族,很快就垄断了荐举权,其结果便是只论门阀家世,不论才华品德。
  出身于名门望族的“衣冠子弟”,即便无才无德,总被列为上品优先入什,得受清贵之职,而出身孤寒的庶族子弟,即便才德超群,也被列为下品,即使入仕,也只可能就任士族所不屑的卑微之职,以致形成了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士族”的局面。
  门阀士族不仅各自控制地方权力,同时还左右朝政,国家法令又明文规定士族有荫族、袭爵、免役等多种特权。士、庶之间有严格的区别,所谓“士庶之别,国之章也。”
  士族自视甚高,不与庶族通婚。如有士族与庶族通婚,或就任一般由庶族人所担任的官职,称为“婚宦失类”,是十分耻辱的事,会因此而受到排挤和嘲讽。
  在门阀制度下,不仅士庶界限十分严格,而且不同姓氏也有高低贵贱之分,甚至在同一姓氏的士族集团中不同郡望、堂号的宗族也有贵贱、尊卑之分。
  唐代柳芳在其《氏族论》中对此做了明确的论述:在南北朝时,“过江则为侨姓”,王、谢、袁、萧为大;东南则为“吴姓”,朱、张、顾、陆为大;山东则为“郡姓”,王、崔、卢、李、郑为大;关中亦为“郡姓”,韦、裴、柳、薛、杨、杜首之;代北(泛指汉晋两朝代郡和唐朝以后代州以北地区,即今山西繁峙、五台、原平、代县与河北省怀安、蔚县以北地区)则为“虏姓”,元、长孙、宇文、于、陆、源、窦首之。
  以上“侨姓、吴姓、郡姓、虏姓”合称“四姓”,“举秀才,州主簿,郡功曹,非四姓不选。”
即使在上述“四姓”中,也因门第阀阅而有等级高下之分:凡三世有位居三公者为“膏梁”,有令、仆(射)者为“华腴”,有尚书、领、护以上者为“甲姓”,有九卿若方伯者为“乙姓”,有散骑常侍,太中大夫者为“丙姓”,有吏部正副郎者为“丁姓。”
  为维护、推行门阀制度,载录门第、区别族系的谱牒之学因而十分盛行。
  在南朝刘孝标所注的《世说新语》中,引证的家谱、家传达数十种之多,这种别贵贱、分士庶的门阀制度,不仅魏晋南北朝时十分流行,而且影响深远,成为维护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准则习俗。
  南宋郑樵在《通志·氏族略》中对此有一段十分精辟的论述:“隋唐而上,官有簿状,家有谱系。官之选举必由簿状,家之婚姻必有谱系。
  历代并有图谱局,置郎中吏掌之,乃用博古通今之儒,知撰谱事”,以便使“贵有常尊,贱有等威。”诗中“金张”指西汉时的权贵金日碑和张安世,他们的后代凭着祖先的世业,七代为汉室高官。
  而奇伟多才的冯唐(即诗中之“冯公”)却因出身微门,竟一生屈于人下,不能展露其才。隋唐时期实行开科取士,任官选吏不全论出身,世家大族失去了政治特权,但却产生了一大批新的宗室亲贵和功臣元勋,即新的士族集团。
  姓氏高低之分,最有说服力的莫过于启蒙读物《百家姓》了。此书出自北宋初年一位不为人知的老儒之手。
  赵乃当朝国姓,理所当然地坐了首位;第二位是强弩射潮的吴越王钱镠之尊姓,钱乃吴越国建立者,尽有两浙十三州之地,于是当了亚军;第三至第八名的,孙李周吴郑王六姓,俱是历妃之姓,帝妃一家,同为皇室,最高贵的前八名,不许他人染指,此书即是按当时政治地位高低排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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