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恒注解六爻《卜筮正宗》(28):婚姻篇
好名字 www.hmz.com 时间:2019-10-06 编辑:小编23
核心提示:刘恒注解六爻《卜筮正宗》(28):婚姻篇。《卜筮正宗》一书,为六爻学之鼎钧之作,深究易理,道理渊深,浅学可趋吉避凶,精知可解悟大道,与玄之虽有瑕见,总不失大易正道,为后世六爻立圭臬,正易卜之究竟至理。
刘恒注解六爻《卜筮正宗》(28):婚姻篇
男女合婚,契于前定;朱陈缔结,分在夙成?
然非月老,焉知夫妇于当时;不有宓羲,岂识吉凶于今日?
欲谐伉俪,须定阴阳.
阴阳交错,难期琴瑟之和鸣;内外互摇,定见家庭之挠括?
六合则易而且吉,六冲则难而又凶?
刘恒注解:男女合婚阴阳和合,不在彼之现缘,在彼之前因;朱陈缔结,连理并枝,当在前世姻缘早定。
然非宿世缘分,哪里有今天的夫唱妇随;如没有先贤古圣伏羲,又怎能识得今日之吉凶呢。
欲偕老伉俪之期,须明阴阳五行之理。
阴阳互化为一,财官陷落,难期琴瑟和谐于老;兄官不明,定见家庭之离析。
财官生克制化适宜者,成婚而美满;兄官为凶,难言夫妇白头。
阴而阳,阳而阴,偏利牵丝之举;世合应,应合世,终成种玉之约?
欲求庚帖,岂宜应动应空;若论聘仪,安可世蛇世弟?
应生世,悦服成亲;世克应,用强劫娶?
如日合而世应比和,因人成事;若父动而子孙墓绝,为嗣求婚?
财官动合,先私而后公;世应化空,始成而终悔?
刘恒注解:兄弟为阳,官鬼为阴,兄官同吉,偏宜牵丝之好合;兄弟为我,妻财为家,兄弟与妻财同吉,终成种玉(玄之:玉者王也。这里为因果)之婚约。
欲求媒妁庚帖之聘,戌官鬼动静应吉,官为契约媒妁之约;聘约为双方之契约,需兄弟与官鬼同吉,兄弟应凶我有变,官鬼应凶他有变。
兄弟与妻财同吉,郎才女貌;兄弟吉而妻财爻欠佳者,迫于形势。
兄弟应吉而财凶者,因人成事;子孙爻应凶而父母爻应吉者,目下无后,终久能有。
兄弟发动克制妻财而俱吉者,此为先有巫山之会,同时官吉者,后有嫁娶之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