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1)观梅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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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1)观梅占。邵雍先师观梅占测以应世事,后世为《梅花易数》之学。此法占卦灵活机变,但总不离阴阳、五行、八卦之法度。近代刘恒以正解八卦易理为体,周解易卦组合为用,开近代象数派与易理派之先河,继往圣之遗志,立后世之慧明。
《梅花易数》占卦以物象起卦与数字起卦取用,节气五行当旺为尺度,八卦生克作用应吉凶,八卦万物类象为占测之方,占取远近得失,人事变化。
 

 
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1)观梅占
周易卦数
原文:乾,一;兑,二;离,三;震,四;巽,五;坎,六;艮,七;坤,八。
刘恒注:因卦有八,以配八宫方位,六亲用事;而数有十,以有伦序之规。一,如以八为伦序,则数有十何解,数以十为循环;二,宇宙源于一,一为坎卦为智慧之所,后天阴阳世界源于智慧,体现在后天有形,而坤为实有,所以二为坤卦,有情万物催生在木,所以有震卦为三,万物相持,所以有巽卦四。所以《梅花易数》预测之学,必以后天洛书之数为用,先天八卦论八卦缘起,后天八卦论应用。
《梅花易数》之卦数对应:坎卦一,坤卦二,震卦三,巽卦四,中宫五与零寄坤宫,乾卦六,兑卦七,艮卦八,离卦九,此为至要之法。
 
五行生克
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;
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。
刘恒注:生者就之,克者节之。生为顺,克为规。生克本无吉凶,全在适宜尔,当生而生则吉,不当生而则凶;当克而克则吉,不当克而克则凶。实则泻之,虚则补之;太过者损之斯成,不及者益之则利。对于实者,宜克泄耗以减损则吉,如生帮则凶;对于虚者,宜生帮以助之则吉,反之克泄耗则凶。此为生克权变之理,不可偏废,以此为规,则卦有准实。
 
五行耗泄
克与耗互为关系(克耗双方均减损)
木耗金,金耗火,火耗水,水耗土,土耗木
生泄互为关系(主生者减损,被生者增益)
木泄水,水泄金,金泄土,土泄火,火泄木
八宫所属五行
乾、兑,属金;坤、艮,属土;震、巽,属木;坎,属水;离,属火。
刘恒注:乾卦为阳金,兑卦为阴金;艮卦为阳土,坤卦为阴土;震卦为阳木,巽卦为阴木;坎卦为阳水;离卦为阴火。因坎离本为一,故坎卦离卦只有一,而无阴阳之水火。
 
卦气旺
震、巽木旺于春,离火旺于夏,乾、兑金旺于秋,坎水旺于冬,坤、艮土旺于辰戌丑未月。
卦气衰
春坤、艮,夏乾、兑,秋震、巽,冬离,辰戌丑未坎。
 
刘恒注:卦气旺衰全凭旺相休囚之法
春:木旺,火相,水休,金囚,土死
夏:火旺,土相,木休,水囚,金死
秋:金旺,水相,土休,火囚,木死
冬:水旺,木相,金休,土囚,火死
长夏:土旺,金相,火休,木囚,水死(四季之月有专论)
旺相为有力,休囚死为无力。有力者宜克泄耗,忌生帮;无力者喜生帮,忌克泄耗。
春季木火旺而土金水休囚
夏季火土旺而金水木休囚
长夏土金旺而水木火休囚
秋季金水旺而木火土休囚
冬季水木旺而火土金休囚